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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昨天把《广州日报》和《北京晚报》两篇关于于丹研究生自杀的报道转载在我的博客上,引起了争论,始料未及。更始料未及的是,天涯社区的关天茶社已经封杀了这个话题。
 一个人结束自己的生命,也许理由很简单,也许很复杂。对死者我们只能表示哀悼。但并不等于说,讨论这个事就是不让死者安安静静地走,死者已矣,所有的喧嚣其实只和生者有关。对于一个正当年华的研究生之死,父母当然极为伤心,我也相信她的导师于丹心里也难过。
媒体和公众关注这件事,除了因为高校中因压力而有学生自杀之类消息不断爆出,暴露出社会问题外,还有一个原因,研究生的导师是于丹,是一个讲论语而大红大紫的公众人物。不要因这件悲剧而把注意力转到于丹身上,就认为是八卦或者嫉妒。死人的事常有,但其新闻效应可能不一样,不要因为就此责怪新闻记者的“势利”,新闻就是要关注不一样的。
 我对这件事的感受只能来自新闻媒体,因为我自己不能也不需要去采访于丹。我的消息来源是《广州日报》和《北京日报》,我当然可以相信其真实性。如果发表感叹需要自己把每一件是弄清楚后再说,估计无事可评,宇内之大,我们能亲身考察多少事情呢?不能因为有假新闻就怀疑所有的新闻。
 迄今为止,我还没看到哪家媒体把小洁的死归咎于导师于丹,我也是如此。
 但是,我要说。学生死后,北师大校方某老师认为此事很平常的说法太让人齿冷。而于丹在接到记者的电话后,说因为要封闭开会而拒绝采访,更增加了齿冷感。有人在留言中质问我是否了解于丹有没有打电话给死者的父母表示安慰。我的理解其意思是为什么要抓住她对记者说得话不放。
 于丹也许早就电话安慰过学生的父母,但是她没有向媒体说明,凭什么把举证责任扔给我等一个读者了?
 当然于丹有无可奉告的权利。但是,于丹是个公众人物,而且是个对传播学很熟悉的公众人物,难道不了解这样的沉默意味着什么?
 《论语》中关于对生命的尊重比比皆是,面对因论语而红的于丹教授,我不想班门弄斧,只举一章: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联想到以“仁”为核心的《论语》,人们不应该对于丹要开会而拒绝采访产生某些更深的想法吗?也许可以说她是因为悲伤无话可说。可是没有说出来,人们就有误解的权利。
于丹讲论语,媒体爆炒而红,她成了名人。那么当发生和她有关的公关事件时,媒体和公众同样会比对其他人更为关注。而不会说这件事对于丹有利就去关注,有可能损害其声名的就不去关注,如此媒体就不是媒体了。一个公众人物既然能享受媒体带来的好处,也应该承担媒体可能带来的不利。----只占便宜不吃亏的事哪有?
仁者爱人也,爱人我理解首先是尊重生命。
如此说我并不是断定于丹不尊重生命,我以为面对公众的种种疑窦,于丹应该对媒体加以说明。-----当然没人能强求她。
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 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当自己的学生得了恶疾后,孔子是何等的伤心?
我不相信,尽管党代会很重要,但出了这么大的事,于丹向大会主席团请假一两天,来安慰自杀的学生父母而不准假。这应当是人之常情,上峰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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